離婚協議書怎么寫
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離婚事宜后撰寫的書面文件。寫離婚協議書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:
協議書應該包括雙方的基本信息,如姓名、身份證號碼等。離婚原因、離婚請求和協議內容也必須詳細列出。
協議書需要明確財產分割方案。根據我國《婚姻法》,夫妻在離婚時應當對財產進行公平合理的分割。雙方應詳細列出夫妻共同財產的種類、數量、質量、評估價值等信息,并列出財產分割方案。
協議書需要注明撫養子女的方式和贍養老人的責任。如果夫妻雙方有未成年子女,則應注明子女由誰撫養以及撫養費用的支付方式等。如果夫妻中一方為老年人或者殘疾人,則應注明贍養老人的責任和支付方式等。
協議書上需經過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才具有法律效力,建議雙方在律師或公證處的見證下簽署。
需要注意的是,離婚協議書需要根據當地司法實踐和相關法律規定制定,建議在撰寫協議書時請咨詢律師或公證員,以確保協議內容合法、有效。


















